疑爭女捱打 青年昏迷4月記憶衰退 孖生兄出庭頂證三被告

疑爭女捱打 
青年昏迷4月記憶衰退 
孖生兄出庭頂證三被告

【本報訊】90後青年於旺角洗衣街公園公廁外,遭7名童黨狂毆1分鐘,青年昏迷逾4個月始蘇醒,但有認知障礙和記憶力衰退等後遺症。被捕的3名懷疑童黨否認蓄意嚴重傷人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被告因不滿事主與「兄弟」爭女朋友,因而「好唔妥佢」。
記者:歐陽聯發

三名被告分別為周毅瑱、鍾澤邦及周兆謙,他們被捕時只得16歲,現為18至19歲。首、次被告昨離開法院時,其親戚不滿記者拍照,出手阻擋記者鏡頭,又稱受驚而報警。

首被告曾稱「好唔妥佢」

控方讀出多份醫生的口供,透露事主陳兆才(21歲)送院後一度命危,出現腦出血和水腫,至前年4月28日蘇醒。由於事主記憶模糊,只記得在公廁外被打至失去知覺,控辯雙方不爭議其口供,免卻他出庭。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2014年12月17日傍晚,當時事主連同孖生哥哥及其女友一同前往旺角金雞廣場一間機舖消遣。另一方面,首、次被告和一名朋友亦前往同一間機舖,其間首被告向該友人表示「呢排好唔妥佢(事主)」,因為事主為了爭女朋友一事,得罪了他的「兄弟」。
事主與首、次被告在機舖狹路相逢,互有交談,後來第3被告在機舖內會合2名被告。當晚大約8時,事主一行3人先行離開機舖,相隔10多秒後3名被告尾隨。事主在洗衣街公廁外被7名男子包圍,當中包括3名被告。首被告稱要與事主解決一些糾紛,與其孖生哥哥及女友無關,因此命令他們走開。

孖生哥哥及女友稍稍步離後回頭望,看到7人對已經倒地的事主拳打腳踢。正當他們跑回營救之際,兇徒已迅速四散。警方憑閉路電視片段通緝3名被告,他們在前年年底先後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警誡下保持緘默。
控方昨日傳召事主孖生哥哥陳兆成,他自言不認識被告,從被告外貌看來只有16至17歲,他們頭染金髮,與弟弟有對話,不過他聽不到內容。其後在公廁外被圍時,他再次看到被告。事主孖生哥哥、其女友及當晚同行的友人,在認人手續中均能認出被告,而辯方表明會爭議施襲者的身份。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77/16

事主孖生哥哥昨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