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質疑性向 埃及同志難民聲請遭拒

官質疑性向 埃及同志難民聲請遭拒

【本報訊】律政司建議上訴庭由三名改為兩名法官處理司法覆核,其中一項理由是近年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司法覆核案件大增。但有案例顯示,一名埃及難民2018年向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提出免遣返聲請,被審裁官懷疑其同性戀性向和被強暴經歷不可信,最終申請被拒絕。案件反映為何難民聲請上訴個案眾多,減少法官並未能對症下藥。

指沒穿女裝無化妝

據Justice Centre Hong Kong取得的文件,30多歲的同性戀埃及難民Mohamed本與家人居於開羅,2009年他想由回教轉信科普特基督教,被父親禁錮在房間。其後他感生命受威脅,從房間逃離並於2001年受洗。但他恐懼回國後會因其宗教被家人殺害,因此2016年抵港,並向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提出免遣返聲請,希望可留在香港。

惟審裁官指出,他受洗後曾回到埃及,當時他的人身安全沒受威脅,證明基督教徒在開羅能安全生活。審裁官認為,Mohamed未能證明他是同性戀,包括沒有女性化的衣着如高跟鞋、沒有化妝,和體格高大等,更質疑他在蘇丹被男廚師強暴的經歷沒有確實日期,會否是在「默許下發生」的虛假陳述。審裁官總結,由於該名埃及難民未能就其性取向提供「醫學上的證明」,裁定其背景不可靠,最後拒絕其申請。

Mohamed其後獲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批准,以私人贊助難民計劃移民到蒙特利爾。他接受Hong Kong Free Press訪問時表示,審裁官針對他性取向的質疑令他感到極度不適,呼籲尋求庇護者不要前來香港,「這裏太瘋狂」。

司法機構提交立法會文件曾指出,近年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司法覆核案件大增,作為修例理據之一。

Justice Centre質疑,案件積壓是源於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的系統性問題,包括聲請者欠缺足夠法援、審核過程神秘,以及上訴委員會的裁決質素參差等,修例並無助從根本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