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沖走打工仔300億

15年沖走打工仔300億

【本報訊】強積金對沖安排一直為勞工界詬病,積金局數字顯示,由2001年7月至今年6月的15年間,僱主透過對沖機制沖走近300億元,作為支付員工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單是去年便有逾千名打工仔的遣散費或長服金被僱主對沖後,強積金賬戶結餘一毫不剩。

逾千人賬戶一毫不剩

積金局資料顯示,去年涉及對沖的申索達4.73萬宗,按年增加4.2%,涉及1.44萬名僱主及4.53萬名僱員,共33.5億元被對沖,按年增11.6%,平均沖走僱員戶口內51%結餘。局方數字又顯示,去年有66%對沖個案的遣散費或長服金由僱主供款部份全數支付,2.3%即1,100個案,在僱主對沖後戶口結餘一毫不剩,即不論僱主抑或僱員供款部份都是零結餘,這批僱員估計由於收入低,按法例毋須供款,強積金戶口只靠僱主供款累積,一旦被解僱,在對沖下退休金化為烏有。
強積金對沖問題近年爭論不休,政府早前委託進行的退保諮詢顧問報告也觸及該議題,僱員普遍認為對沖有如用僱員口袋的錢賠償給自己,對打工仔不公,也令強積金變「僱主炒人備用金」。
■記者盧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