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屈兄貪污判社服令

弟屈兄貪污判社服令

【本報訊】兄弟家庭糾紛,弟弟為對付兄長竟指使妻子前往廉署舉報兄長涉貪污,更將妻子證人供詞副本郵寄及電郵往兄長任職的本港辦公室用品公司、美國相關公司及曾任職的文件管理顧問公司。涉案弟弟早前承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裁判官斥他愚蠢兼近乎妨礙司法公正,考慮他已還柙兩周,判他140小時社服令。

官:近乎妨礙司法公正

裁判官溫紹明指本案嚴重在於所謂投訴幾近虛假,任職會計文員的39歲被告潘凱勤近乎妨礙司法公正,更隨時令兄長失業。對於被告稱因與兄長對簿公堂,兄長用手段令被告遇困難,裁判官直言:「既然已經有單民事訴訟,點解要越過法界線?」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8月着妻子向廉署投訴兄長涉貪,妻與廉署人員會面後收到供詞影印本並遭警告披露資料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惟被告把供詞上妻子和會見人員資料遮蓋後,同年10月發出供詞副本。
案件編號:ESCC2849/16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