舖外簷篷掛貨難言違例

舖外簷篷掛貨難言違例

【本報訊】店舖阻街新例明日實施,不少店舖改為在招牌或舖外簷篷加裝支架,以懸掛貨物,但不清楚是否犯法,食環署也沒有指明是否合法;也有店主稱不知店舖範圍的實際邊界,擔心「出少少都中招」。荃灣區區議員譚凱邦認為,新例條文仍有灰色地帶,當局除了加強巡查及執法,也有責任告知店主何種情況下才算違反法例。
荃灣川龍街一帶是菜檔、肉檔、雜貨店、藥房、小巴站共冶一爐的地方,不少店舖外都設有大型簷篷,有日用品店舖在招牌或簷篷上加裝支架,懸掛掃帚、毛巾、攬枕等貨品,市民經過時頭部或觸碰到貨物。

食環署無表明犯法

其中一間日用品店舖負責人聲稱,懸掛貨品不會被檢控,「要捉我一早捉咗」;但食環署並沒有正面回應上述做法有否違例。據了解,食環署與當區區議會闡述新例時,亦未有指明店舖在舖外懸掛貨品是否違法。
至於另一阻街黑點大埔富善街,兩旁店舖十居其九將貨品擺放至舖前梯級甚至行人路。
經營海味店十多年的鄭先生承認,店舖營業範圍「應該唔包梯級」,但自己多年來都如常擺貨「冇人捉」,擔心新例實施後,當局會收緊執法尺度,故明日開始「唔敢放咁出」。
據悉,食環署執法時,不會先與店主核對相關圖則所示的的私人地方範圍,傾向按實際情況決定。
■記者于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