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建41億燃氣機組 港燈勢加費

准建41億燃氣機組 港燈勢加費

【本報訊】行政會議昨日批准港燈興建一台造價41億元的天然氣發電機組(L11),加上去年底獲批機組(L10),總造價70多億元。L10機組令基本電費在2018年前增加1仙,而L11機組雖然在2022年落成,但港燈在2018年前率先將5.68億元資本入賬,賺取准許利潤,明年和後年影響電費0.2%及0.3%。學者預計2018年後港燈會大幅加價。

提早2018年前入賬

港燈早前一度申請興建L11機組被港府否決,惟行會昨日批出裝機容量380兆瓦的L11機組,令港燈燃氣發電比率由現時34%,增加至2022年的55%,滿足政府燃料組合及環保目標。港燈指按實際工程開支需要,將L11機組5.68億元資本在2018年前入賬,港府指對明年和後年電費影響0.2%及0.3%。
港燈回覆《蘋果》,強調明年和後年淨電費維持涷結。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余遠騁估計,港燈基本電費仍會加價,靠燃料費下調維持淨電費不變。翻查資料,港燈以類似財技凍結電費,2014年增加基本電費7.1仙,再削減實報實銷的燃料費7.1仙,達至港燈賺更多、但電費不變的效果。
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博士指,港燈再興建L11令備用電量大增,而過早入賬等於提早加市民電費,加上2018年後仍有逾35億元入賬,屆時電費大增,港島市民電費要追平新界會越來越難。今年港燈基本電費105.5仙,他指若准許利潤維持9.99%,估計L11機組令基本電費增加3仙。他認為港燈與環境局已有共識,批准港燈興建新機組以換取降低准許回報。
券商摩根士丹利日前就發表報告,引述中電管理層指政府在明年3月特首選舉前,對2018年後的新利潤管制協議檢討作出結論,料未來數個月會公佈最新建議。市場普遍相信兩電准許回報率料約8%,大摩料新回報率可達8.5%至9%。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