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車撞飛機 民航處高規格調查重創工程師或遭檢控

工程車撞飛機 民航處高規格調查
重創工程師或遭檢控

【本報訊】一名工程師前日在機場停機坪駕駛工程車時,離奇撞向滑行中的港龍客機引擎,工程師重傷,當局把事件當作機場事故處理,交由民航處作高規格調查,民航處已要求機管局及工程師所屬的飛機服務公司提交資料。一度昏迷的受傷工程師昨脫離危險期,但由於他涉違反機場多條交通安全規則,消息估計他有可能遭當局按《機管局附例》檢控。
記者︰陳志偉

消息人士解釋,根據機場監察片段,41歲姓鄭傷者前日下午駕駛工程車,疑企圖橫越滑行中的港龍客機機腹前進,未有讓路予飛機,亦涉未有遵守地面標記行駛或過路,涉觸犯《機管局附例》。若當局以《附例》中較嚴重的不小心或危險駕駛罪名檢控,鄭最多可判監3個月或6個月。鄭能否避免檢控的關鍵,相信是他能否證明意外非他能控制,例如事發時身體不適或太疲倦。

公司稱事發前無加班

警方又指今次事件不算交通意外,故調查交由民航處負責。香港工程師學會航空分部發言人詹永年分析,今次車撞飛機沒人死亡,料民航處有可能會按《1995年飛航(香港)令》把事件列作需強制滙報事故。詹指在這情況下,機管局、港龍航空及中國飛機服務有限公司必須調查事件及將所得資料呈交給民航處,例如司機及機師口供、機件檢查結果及控制中心通話紀錄等。民航處從中可找出意外原因並發出命令以防意外再生。
肇事的41歲姓鄭飛機維修工程師受僱於中國飛機服務有限公司,是一家四口經濟支柱,他前日撞車後傷勢嚴重,昨日仍留醫深切治療部,其公司發言人指鄭昨已無生命危險,公司關注鄭的情況並會提供協助。
雖然有指鄭曾訴苦稱工作忙碌,又抱怨常要加班,令人質疑會否是他疲勞駕駛引致意外,但公司發言人指事發當日及再之前一日,鄭都是返朝10晚7並無加班,9月至今他累積加班時數僅為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