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過埋戶舊車主仍收牛肉乾?

賣車過埋戶
舊車主仍收牛肉乾?

【本報訊】一名車主數月前買入一部二手車,但他沒有更換舊車牌,更將車違泊在紅磡黃埔街,害得舊車主接連收到告票,舊車主昨晨根據告票上的違泊位置到場查看,見舊車違泊街邊於是報警。警方暫列行使虛假文書跟進,追查新車主下落。

報案人姓陳(42歲),任職運輸業,數月前以2,000元在網上兜售其黑色雅閣私家車,終由一名約20歲男子買下,當時他已將行車證處理好,保留舊車牌套上自己新買的私家車。

陳上周收到一張320元告票,指其私家車在紅磡黃埔街7號違泊,之後再收到同類告票;他覺得可疑,昨晨到黃埔街查看,發現已出售的舊車停泊該處,並使用舊車牌,於是報警。附近商舖店東指有人上個月已將車停泊上址,一直沒有回來處理。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事件背後可能有兩個問題:新車主沿用舊車牌及舊行車證,令違泊告票寄到舊車主地址;另一是雙方沒到運輸署辦妥轉名手續,法律上該車仍屬舊車主,故建議舊車主為保障自己,最好一併前往運輸署辦理汽車過戶手續,即使新車主「博大霧」非法沿用舊車牌,警方仍有能力追究新車主責任。

■記者唐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