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案押後 官斥警卑鄙誤導法庭

搶劫案押後 官斥警卑鄙誤導法庭

【本報訊】涉於上月3日持刀行劫女找換店東主而還柙至今的印度漢,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時,因控方就申請押後理由前後不一,裁判官質疑警方「走後門」,以取法律意見為藉口,在案件押後期間進行調查,要求案件主管出庭澄清,當面直斥警方以卑鄙手段誤導法庭,要求控方將此事記錄在案,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涉案案件主管、九龍城重案組第一隊督察何啟豪昨出庭「解畫」,離庭時見庭外記者即急步返法院以避拍攝。事情源於31歲印度籍被告Gursevak Singh因被控搶劫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而被解往法院應訊,控方本申請押後3星期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但未能提供合理理由。

質疑「走後門」查案

案件遂稍為押後以取得警方指示,及後控方改口申請將案件押後4星期以索取法律意見。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聞言質疑警方「走後門」,藉索取法律意見以便調查案件,即傳召案件主管何啟豪出庭解話。何澄清,索取法律意見需時一周,其間仍要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羅官即打斷「咁即係講大話」,並問控方是否同遭警方誤導。控方承認未有全面掌握情況,羅官直斥警方明知押後是等雙重結果,理應直接告知法庭,批評警方「用卑鄙手段誤導法庭」。案件終押後4星期至下月19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KCCC2261/16
■記者陸羽平、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