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條款被改 機師告國泰

合約條款被改 機師告國泰

【本報訊】在國泰航空工作了27年的外籍機師循勞資審裁處控告國泰及子公司單方面更改合約的休息日安排,違反《僱傭條例》中僱員每周可休息1天的規定,要求恢復有關條款。案件昨提訊時未透露申索詳情,據悉以往國泰取得機師同意下可更改休假,而機師亦不時接受連續工作多天才休息,但去年8月國泰修改合約,毋須取得機師同意也可改假。若機師勝訴或影響國泰上萬名員工甚至全港。
案件10月14日再訊,待申索人Jurgen Ferdinand Looman諮詢法律意見。被告為國泰和Veta Limited。國泰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案件編號:LBTC1397、1427/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