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校委案 李國章將任證人 馮敬恩 被指曾說「隊冧佢」

圍校委案 李國章將任證人 
馮敬恩 被指曾說「隊冧佢」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於今年1月底圍堵港大校委會時,被指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近距離重複高叫:「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又涉嫌刑事損壞門框,與他人以暴力方式企圖進入舉行校委會會議的大樓。馮敬恩否認控罪,據悉李國章是首名證人。
記者:戴國輝

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22歲的馮敬恩否認刑事損壞、企圖強行進入、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控方會傳召4名證人,包括李國章及保安員,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預審,馮續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間不准接觸證人。

關注是否有同學被捕

杜官又表示,控方對馮控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的交替控罪,但該罪的元素包括指控被告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破壞社會安寧。杜官指他看過控方案情,認為當時的社會安寧已破壞,着控方考慮修改控罪。據悉,案情稱馮當晚與其他示威者要求跟其他校委對話,其間衝擊保安員的防線。
馮散庭後被問及會否感覺被李國章針對,他強調不會評論案情,全交由律師處理,他信任律師及尊重法庭裁決,亦感謝到庭聲援的朋友。由於他今年2月被趕離校委會會議,故不知道有校委要求再報警一事。他現時最關注是否有其他同學因圍堵事件被警方拘捕,他希望能幫助那些同學。
根據控罪書詳情,指馮於今年1月26日在港大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正門外「威脅李國章先生使他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令李受驚;交替控罪指他同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高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
控罪又指他刑事損壞大樓正門玻璃門的門框,以及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大樓。
資料顯示,今年1月26日晚,李國章到港大開會,大批學生及示威者要求與李對話,圍堵開會大樓,李無法離開,警方奉召到場,李在警員掩護下離開。校長馬斐森對圍堵失望,發聲明譴責學生稱拒接受暴民管治。校委會2月改在灣仔會展舉行會議,馮被逐出會議。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前日稱因應校委要求,校方2月「再報警」要求調查。
案件編號:ESCC23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