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大狀侮辱事主 非禮犯上訴

指大狀侮辱事主 非禮犯上訴

【本報訊】南亞漢被指在戲院非禮身旁女觀眾,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14天。他不服昨提上訴,指原審時代表他的大狀失職,令原本一天可審完的案件審了26日,歷時4日半的盤問至尾聲才觸及重點。南亞漢指大狀盤問事主時,態度具侮辱性。他批評大狀只顧自己利益,剝奪他獲公平審訊權利。
代表上訴人Kishore Mohanlal Harjani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原審時代表上訴人的大狀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圖)操控整個審訊,但原審裁判官卻有着異常的耐性。麥批評Sutherland問題沒重點,用4日半盤問事主,但最後一天才提及上訴人摸事主腿案情。Sutherland審訊時一度將手插入事主案發所穿的裙,麥認為此舉帶侮辱性。
原審裁判官在2014年向Sutherland頒下虛耗訟費令,要他支付18萬元訟費,Sutherland將就此提出上訴。另因上訴案的嚴重性,案件原由原訟庭審理,但後獲轉介上訴庭處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MA685/13、425/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