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社保的孝與義(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 李兆富) - 李兆富

高齡社保的孝與義
(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 李兆富) - 李兆富

華人社會的儒家統治傳統,首重一個「孝」字。孝,是廣義的倫常關係,除了界定不同身份的人,在人生不同階段對別人的責任,亦是道德制約。站在管治的角度,着重倫常關係的傳統社會,解決了不少秩序管理的問題。
任何一個制度,總有其缺點。在「百行孝為先」的社會,個人的發展有所羈絆,社群也傾向自我封閉。以今日的價值觀,以人倫關係維持社會秩序,似乎有點不合時宜。但事實上,今天社會上不少問題,也是源於倫常的變異。
當今社會跟舊社會最明顯的轉變,就是對老人的照顧。從前,照顧家族中的年長成員,是整個族群的責任。舊社會中,老人比例相對低,由家族壯年成員分攤照顧年長成員的責任,是最可行也直接的安排。可是自戰後以來的幾十年,出生率不斷下降,同時人均壽命也不斷上升,再加上近廿年世界各地的新生代因科技進步取締傳統中產白領工種,導致所謂的「失落一代」,照顧年長人口的責任,已經不可能由家族所負擔。甚至可以說,任何已發展地區,照顧年長人口的責任,也變成最重要的社會議題之一。不同政府的差異,只是在於已經存在的老人金制度,還可以維持多久。討論老人金制度,不能抽離於人口變化的客觀事實。
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高齡社保和退休金應該分開作兩個政策檢視。高齡社保存在的意義在於避免有人民因錯誤預計自已的壽命長短,導致晚年生活出現經濟困難。高齡社保,原則上是以當時的人均壽命預期作基準。1889年,普魯士的鐵血首相卑斯默首次推出全民退休及殘障保障金,定下的年齡是70歲,但是就算在1910年時,德國的人均壽命也只有50歲。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才將退休年齡降至65歲。1935年美國仿效德國推出聯邦退休金,照搬德國的一套,包括65歲這個神奇數字,但其時美國人均壽命也只是62歲。

以65歲分界不合乎現實

假如今天香港要推出全民高齡社保,以65歲作為分水嶺,絕對不合乎現實,也不可能長久持續。以65歲作為高齡社保的界線,是因為當今社會仍然有所謂的退休年齡。不過,許多高齡社會,例如日本,近年也越來越多高齡一族重投勞動市場。2008年後的香港,也出現了高齡人口投入勞動市場重拾升軌的現象,相信是跟美元量化寬鬆後資產回報率驟降有關。這個現象也解釋了為何越來越多香港人討論全民退休金的問題,尤其是當今天仍然在盛年的市民見到自己的強積金儲蓄不升反跌,難免對前景更感無奈。
退休和生活模式,應該是個人的選擇,而不是墨守成規地依一條在上世紀初畫下的線來斷定。由於普遍健康水平的提升,不少工種其實讓65歲以上人士擔當仍游刃有餘,要這些仍有工作能力的人退休,是社會的浪費。可是,也不能排除部份低技術體力勞動人口,到了一定年紀就失去市場競爭力。假如討論的是全民退休金問題,那就不可能避免要以經濟能力作出劃分,否則也是一種政策失焦,浪費資源之餘也破壞政策的可持續性。
不少人說:「全民退保對後生仔都有好處,因為不用再負擔供養父母的責任。」我想這並非「孝」的本義,可是說對坊間所謂「學者方案」有所保留者,卻被指罵是「不孝」,更是扭曲是非。《禮運.大同》中雖有論及「老有所終」和「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但也不要忘記同一段文字也提到「貨惡其棄於地‥‥‥力惡其不出於身」,意思就是資源要得到適當運用,也要各盡所能,社會方能大同。

李兆富
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