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遭濫收水費逾兩倍

劏房戶遭濫收水費逾兩倍

【本報訊】有劏房戶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業主濫收水電費4年,但濫收費問題仍然困擾不少劏房戶。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深水埗一幢唐樓成功訪問53戶,一半受訪住戶被多收60%至80%電費,部份水費更多收2.53倍或以上,租金及水電費開支佔住戶收入高達40%。
社區組織幹事戚居偉指出,大多數劏房戶、板房戶不是按中電的計算方法收費。逾70%受訪住戶表示,業主自行安裝電錶,電費和水費都由業主自訂價格,收費比中電及水務署高。2016年中電平均總電價每度電為1.132元,但受訪租戶要向業主支付1.25至1.6元一度電;水費方面,業主每平方米收10至18.5元,而水務署所收每平方米最高價錢僅9.05元,低用量住戶更可免交水費,社協估計部份劏房戶因而被多收水費2.53倍或以上。

電價不減反加

戚居偉又表示,去年中電宣佈減電費0.9%,但73.8%受訪者表示沒有受惠,更有21.4%受訪住戶電費反被加價。
劏房戶李小姐稱,一家三口現居深水埗南昌街套房單位,月租3,500元,租金及水電費佔其收入三至四成。她又指,業主曾經單方面貼出通告宣佈加電費,為了慳電,她不開冷氣機,並用手洗衣服。
戚建議政府立法規管劏房的租務情況,如設租務管制訂立租約。他又表示,政府部門可設立專門負責研究相關法律條文,保障劏房住戶租務方面的權益。
■記者文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