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作筆記:大律師小秘密(上) - 林作

老作筆記:大律師小秘密(上) - 林作

上星期我才第一次真正在報紙上看我自己的專欄,感覺真的有點奇妙。除了把自己的專欄重新讀一次外,也有好好的拜讀一下其他前輩的大作,去領悟一下寫專欄的要點。留意到旁邊的一個專欄是關於搵工的,這次我就向大家介紹一下我自己的工作吧,畢竟作為一個人數暫時還不多的行業,我相信很多財經版的讀者還是會感興趣的。
今時唔同往日,聽講我大律師樓的「老闆」(大律師都是自僱的,各自負責自己的費用,但可以一起分擔租費和其他雜費。老闆是指事務所裏最資深的)當年剛出道的第一個案子就是謀殺案。今時今日,新人可以得到這類大案件的機會少很多。原因有幾個。首先,千禧年前的司法改革使訴訟的機會少了很多,而改革的其中一個目標就是降低訴訟的必要性。其次,近年的新晉大律師人數陸續增加,但實際上案件數量的增加根本跟不上──去年有將近100位新人,我估計大約是原總體數量的10%,去年的案件有增加了10%嗎?

我的年資很淺,即使有所謂的名牌學位,也有個大律師公會頒發的獎學金(某程度上證明大律師公會看好你),我的「客人」──律師(solicitor)們其實不太會對我這樣的菜鳥感興趣。我們可以接一些相對雞毛蒜皮的工作,比如陪客人去警署(這其實是很重要也很嚴肅的工作,但斗膽的說,每一個大律師的夢想都是在公堂上唇槍舌劍,去伸張正義吧!),但坦白說,這不是長遠去擴大事業的方法。新人都會想盡量減低成本,但我「老闆」的看法──專注於民事官司的大律師,大部份時間需要在寫字樓看文件,必須要租個足夠大的地方才能好好工作,對此我完全同意。絕大部份的大律師事務所都是在中環、金鐘或灣仔的中上檔次寫字樓,租金真的不低。如此下來,如果事業發展不起來,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長遠不是辦法。

林作
執業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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