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輻射或致癌?放褲袋攝胸圍高風險

手機輻射或致癌?
放褲袋攝胸圍高風險

加州柏克萊(Berkeley)立法通過,成為全美首個必須標示手機輻射風險的城市。手機零售商必須告知每個消費者,就如香煙包裝上加設的警告語句。
駐美記者:唐芷瑩柏克萊報道

柏克萊的這項「手機知情權條例」(Cell Phone "Right to Know" Ordinance ),規定手機零售商在銷售手機時,要告知消費者輻射風險;並要於店內張貼告示,警告「若手機在開啟狀態並連接無線網絡,而你把它放於衣服、褲袋,或夾在胸圍內,你正曝露的輻射,可能超過聯邦政府指引水平」。新例由柏克萊市議會於去年5月表決全數通過,本周一已正式生效。

建議立法的是三藩市婦人馬克斯(Ellie Marks),她的丈夫於2008年確診常見於腦或脊椎的惡性神經膠質瘤(Glioma)。醫生告訴她,丈夫的病可能與使用手機時的輻射有關,於是她開始搜集資料,發現這種神經膠質瘤亦被世界衛生組織(WHO)指與手機輻射有關。其後她發現很多與她丈夫一樣患腦瘤,甚至患乳癌的人,均被告知與使用手機有關,驅使她成立加州腦腫瘤協會(California Brain Tumors Association),希望推動立法,引起更多人留意,拯救生命。

她接受本報電話訪問,坦言很多人都知電子產品發放輻射,但選擇忽視:「總有人會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告訴你,無權管他們使用手機的習慣。」她表示:「丈夫因工作關係,於80年代中已開始用手機,相信累積使用超過1萬小時。」

對法例生效,馬克斯沒表示放心:「手機的製造者,仍會千方百計向顧客隱暪這些資訊,放在說明書的不顯眼處。」以iPhone為例,要找到Apple公司的輻射警告,需要在「設定」一欄,再經過5個選項,才看到在「輻射曝露」(RF Exposure)一欄內的警示語句。

《蘋果》實地走訪柏克萊街頭,受訪民眾均表示連自己手機內有這個警告也不知。很多人亦貪方便將手機放在褲袋,但沒看到有人塞在胸圍中。而多數民眾放置手機時,考慮的重點是方便,而不是輻射問題。

柏克萊市民Joseph:「經常是(放在)我外套袋內。因為安全問題吧,有人想偷時我可感覺到。」 Tiffany Wang則表示:「多放在背囊,不會是衫或褲袋,因為怕手機會被我壓扁。睡覺前,我也不會特地遠離它,很多時就放在旁邊。」 學生Stacey Lee則較小心:「我會放在衫褲袋或背囊,但會提醒自己不要經常拿來看,要多留意路面狀況。」她認為「立法後一定會令我更警覺我放手機的位置,因為之前這些警告太不明顯了」。

不過,Joseph則斬釘截鐵道,新法例不會改變他使用手機的習慣,「我仍對手機的輻射禍害存疑,因長久以來我們已和微波爐這些有輻射的產品共存,除非讓我看到有力的研究報告,證明手機的輻射對我有顯著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