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暴動罪 四周後再訊黃台仰10萬元保釋 禁足旺角

被控暴動罪 四周後再訊
黃台仰10萬元保釋 禁足旺角

【旺角騷亂】
【本報訊】大年初一深夜發生的旺角騷亂,事後一直失蹤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黃台仰近日被捕,昨被正式控告一項暴動罪。控方反對黃台仰保釋,指他煽動鼓吹衝擊,更在案發後一直匿藏;辯方反駁警方無公開通緝,僅5次上門,無人應門後又無打電話聯絡黃台仰。裁判官批准保釋,但要黃交出10萬元保釋金,宵禁及禁足旺角。
記者:歐陽聯發 陸羽平

報稱無業的黃台仰(22歲)日前在天水圍天晴邨一個單位被捕,昨午由警車直接押送到九龍城法院,由於有大批記者拍攝,情況一度混亂。約近50名支持者到庭旁聽,包括本民前成員、新界東立法會補選候選人梁天琦。黃獲准保釋後,由梁及一班口罩人護送乘坐的士離開,人群推開記者,並不時怒吼:「記者死開啦!」
控罪指黃於今月8日晚上至9日凌晨時分,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控方申請黃暫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3月22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撿獲煙霧彈製作手冊

控方反對黃保釋,指警方案發後一直嘗試尋找黃,但近日才發現他另有藏身之所。警方入屋後發現一系列物品,包括教人自家製作煙霧彈、催淚氣體以及胡椒噴霧的手冊。控方指,該些武器可以攻擊執法人員,掩藏逃走路線,相信調查後可能加控相當嚴重的罪行。
針對控方在天水圍單位檢取的物品,辯方指部份黃從沒看過,也非屬於他。控罪與撿取物品不相干,案情無提及黃當晚有戴面具;「偉哥」在港普遍使用,更可合法購買。加上當日與黃一同被捕的男子乃本土民主前線的財政,搜出現金不足為奇。警方早前搜獲53萬元。
辯方續指黃是公眾人物,打算助選新界東,故會保持和平。其餘逾60位示威者均能保釋,黃不應面對差等待遇;即使控方指控黃煽動他人參與暴動,相信用苛刻保釋條件便足夠。
李官考慮黃沒有案底,准他以現金10萬元及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要交出旅遊證件,及須禁足旺角,每天凌晨至6時宵禁,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李官提醒黃母,作為人事擔保人,若與黃失去聯絡要主動聯絡警方。黃母在庭外稱起初有擔心兒子,現心情已平復。除梁天琦外,立會新東補選候選人尚有劉志成、黃成智、周浩鼎、梁思豪、方國珊及楊岳橋。
案件編號:KCCC67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