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章要求簽承諾書遭拒校委開會逐馮敬恩出會議室

李國章要求簽承諾書遭拒
校委開會逐馮敬恩出會議室

【大學爭自主】
【本報訊】港大校委會上月遭學生圍堵後,昨避走會展召開李國章任主席以來第二次會議。李在會上要求本科生代表馮敬恩簽承諾書確保校委安全遭拒絕,結果校委會以大比數通過把馮逐出會議室。馮質疑校委會無權剝奪他代表學生出席會議的權利,批評李國章有權用盡。教職員校委代表及立法會議員均斥校委會決定不合理,或招致司法覆核挑戰。
記者︰白 琳 蕭洛汶 葉偉東

校委會昨首項議程討論「某個校委」引起的安全問題。據悉李國章稱收到三名校委投訴,指控馮在上次會議不斷對外發訊息報告會議情況,會後又企圖打開會場大樓正門讓學生入內,早在7月會議也開門讓學生進入會議室,認為馮存在危害校委安全。馮即場反駁指首項指控並無證據,又反問校委如何證明他開門有意傷害校委。李要求馮簽保密協議及確保校委安全的承諾書,馮僅口頭答應簽署前者。

或遭司法覆核挑戰

據了解教職員校委代表、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質疑李的要求牽涉程序問題,理應成立小組研究並交校委會討論及通過,李對其異議不置可否。另一校委紀文鳳則覆述上次遭圍堵的慘況,又稱本身患高血壓需入院。校委石禮謙則指所有校委也應簽署,遭新任校委周光暉反對。校委會花了一個半小時討論,終以13票贊成、5票反對、3票棄權,將馮逐出會議室。
校委會在馮離場後透過校方發表聲明,稱馮「某些行動」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校委等人安全,因此要求簽署簡單承諾書,又強調要求馮離開非懲罰,「是確保校委會會議可安全、有秩序和有效地進行。」馮敬恩則向本報反駁指「呢個冇理由唔係一個懲罰」,他事前不知要簽署相關文件,無法取得法律意見,認為做法不公,又強調各校委由規條產生,毋須額外簽署文件才可開會,若答應簽署將開壞先例。
張達明也在會後形容校委會決定很不幸、不合理及不合適,質疑校委會是否有權要求馮簽承諾書並要求其離開,恐招致司法覆核,「校委會指引入面無條文解決,法律上可能有爭拗點……咁樣做增加對立,亦可能增加以後開校委會嘅風險。」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形容校委會決定「離譜到暈」,校委不可能剝奪任何校委代表校內群體的權利;只要求馮敬恩簽署承諾書也有歧視之嫌,相關人士有基礎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