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基層戶無簽租約欠保障

三成基層戶無簽租約欠保障

【本報訊】本港劏房問題嚴重,基層住屋權益欠缺保障。有調查發現,逾八成受訪基層租戶正租住劏房或板間房,但近三成受訪基層租戶沒與業主簽訂租約;即使有書面租約,近五成沒打釐印,即有關合約不獲法庭承認;另部份租約租期很短,三成只有1年,部份更是生約,四分一受訪者過去3年曾遭逼遷,有個案更曾被要求6日內遷出。

業主濫收水電雜費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今年1至2月期間,以問卷訪問178名基層租戶,七成人居於劏房、一成人住板間房、6%人住天台屋。受訪者中沒與業主立租約、無打釐印情況嚴重;即使有租約,租約條款亦不理想,不少只有10個月或1年租約,部份則為生約,業主只需1個月通知,便可終止租約或加租。
雖然樓市回落,但基層住戶仍面對貴租問題。受訪者現時居所月租中位數為3,800元,較同居所上一份租約上升15%;居所面積中位數只有100呎,呎租達38元。三成半受訪者指,租單上未有列明水電雜費,任由業主開價導致濫收,用戶水費中位數每度12元,最高有業主收16元,電費中位數則每度1.5元,最高有人2元一度電,遠超法定水平。聯席組織幹事何智聰表示,要保障基層住屋權益,當局應設立租務穩定機制,嚴格執行簽署書面租約和打釐印。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