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生殺人賠500萬囚終身變15年

台港生殺人賠500萬
囚終身變15年

在台灣讀書的香港學生麥家祺(圖中),因房租問題殺害房東,一審時被判無期徒刑。他提出上訴,雙方於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麥男父母已賠近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17萬港元)給受害人家屬,家屬表明不堅持法院判麥男無期徒刑,因此高院昨改判麥15年有期徒刑。案件還可上訴。
現年24歲的麥家祺自前年案發後一直被羈押,昨日被押解出庭聽判,有記者問他「有甚麼話想對家人說」及「想不想媽媽」,只見他眼角泛淚,但不願回應。
麥家祺在港與父母及一姊同住屯門,其父任職建築公司。7年前他到台灣讀文化大學,並以每學年10萬元(約2.33萬港元)向70多歲的林姓房東租住台北市光華路一單位。惟麥因生活奢華及自稱投資損手,花光生活費,讀大二時沒繳學費被退學,但仍租住光華路,後因沒錢改為月租1萬(約2,400港元),但常拖延交租被房東催繳,麥男抱怨房東害他不能休息。
同年12月2日,麥男稱冷氣窗台有裂縫,誘騙房東前往檢修,房東順便討房租,並罵他態度差。麥出拳猛毆房東頭部,又拿啞鈴重擊他後腦,再拿水果刀猛刺他頸部致死。麥男拿床墊包裹房東屍體,移到租屋處走廊,清理血衣後逃走,打電話報案稱自己發現屍體,但被警方查出他就是兇手。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