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泥工亡 公司罰款

港珠澳橋泥工亡 公司罰款

【本報訊】具20年挖泥經驗的工人陳漢富前年往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開工首天,在躉船上操作挖泥機時,連人帶機墮海身亡,成港珠澳大橋工程第六亡魂。大判中國港灣工程、租機公司及提供操作員的公司遭票控,昨在荃灣法院分別罰款4萬、4.2萬及4,000元。
資料顯示,港珠澳大橋2011年動工至今,已造成最少7死129傷,地盤被勞工處飭令停工逾400天。勞工處昨稱,涉事地盤須待處方認為已採取足夠措施消除有關危害始可復工。

挖泥機不穩連人墮海

裁判官昨裁決時,接納海事處專家證人指躉船的泥沒壓實平整,導致挖泥機在風浪下不穩,亦不相信操作挖泥機的機手有相關證書,故裁定各被告罪名成立。3名被告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香港航通有限公司及偉展工程有限公司被票控共8項控罪,包括使用沒有足夠安排固定和牢固以確保安全的起重裝置及在危險情況下進行工程等,除次被告外,其餘兩被告屬初犯。
至於死者體內有酒精,裁判官指按驗屍報告,份量不足以在案發時影響意識,可能只是屍體發酵,即使員工有疏忽,亦不構成僱主失責的抗辯理由。案件編號:TWS8535-42/15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