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僱主虐待男外傭申覆核

稱被僱主虐待
男外傭申覆核

【本報訊】 外籍男子為換取較好的待遇及生活,以家傭身份來港打工,但2007年來港後,一直不獲發薪,護照被收起,被發現公餘時間外出,便會遭僱主責罵,甚至拳打腳踢至流血骨折。他認為本港的入境處、警務處及勞工處沒有以人口販賣案件調查他的投訴,亦沒有立法保障人口販賣的受害人,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日開審。
年約30歲的申請人以Zn為代號。他昨出庭作供,稱僱主以4,000元月薪聘請他,但他從不獲發薪。他說最初兩年來港時不准外出,後來當他寂寞時會外出,但若被僱主發現便會被召回,僱主曾因而責罵及以鞋打他。他2012年曾向警方、入境處投訴但不果。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15/15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