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上訴 陳振聰申法援被拒

終院上訴 陳振聰申法援被拒

【本報訊】因偽造華懋已故主席龔如心2006年遺囑而被判囚12年的陳振聰(圖),早前申請法援向終審法院上訴。陳振聰昨向上訴庭確認,法援署已拒絕其申請,而陳隨即表示,朋友會幫他安排律師申請上訴至終院。上訴庭將於本月25日處理陳的申請。

署方指未能審查資產

陳振聰(55歲)早前就定罪及刑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但遭駁回,他欲申請上訴至終院,但因他正申請法援,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遂押後其上訴申請。案件昨提訊,倫官指上周五收到法援署來信,指因陳及其家人提交資料不足,未能進行資產審查,故已拒絕陳的法援申請。
陳表示已得知申請被拒,但稱朋友會幫他安排律師。律師鮑文宜其後表示會代表陳,鮑要求取閱上訴聆訊的謄本,但倫官指陳的上訴理據只與判詞有關,故拒絕要求。而上訴申請將於本月25日處理。鮑在庭外稱,會聘請大狀為陳作陳詞。
為求獨吞830億元遺產而偽造龔如心遺囑的陳振聰,在2013年被判囚12年。他去年提出上訴,指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如沒有提醒陪審員不要理會爭產案的結果,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已清楚說明陪審團只需專注案中的證供。另上訴庭認同原審以14年為判刑量點是過高,故改以13年為起點,但控方延誤起訴全因陳堅持打官司所致,故扣減刑期由原先的兩年,改為一年,故最終刑期仍為12年。
案件編號:CACC233/13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