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子公司控告龔仁心

華懋子公司控告龔仁心

【本報訊】華懋集團旗下當銳有限公司2009年參與發展廈門國際廣場項目,並將1.2億元支付予一間工程公司。當銳及後發現並非真實交易,而當中5,000萬元更被轉到華懋慈善基金,作為支付基金與陳振聰打官司爭產的訟費。當銳前日入稟高院,指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失職,要求他交代賬目。

指用5,000萬付爭產案訟費

根據入稟狀,原告當銳有限公司指被告龔仁心損害原告利益,包括與華懋前行政總裁許業榮及商人陳書春串謀,促使原告簽訂合約參與發展廈門的項目,令原告向陳書春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戶口,支付1.2億元,而當中的5,000萬元最終轉到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用作給予華懋慈善基金支付爭產案的訴訟費。
原告指,龔仁心根本知道廈門的合約並非真實交易,亦知道上述的5,000萬元是用作支付訟費。原告認為龔仁心違反責任。原告去年初已就事件入稟控告許業榮、多名華懋老臣、律師行及卓基工程等。
案件編號:HCA84/15
■記者黃幗慧